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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2-06-01 19:37   责任编辑:yishashi
报名开始:2022-06-01       报名截止:2022-06-10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特聘岗位人员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简介
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简称市旅委),位于崇州市街子镇,是崇州市政府派出机构,机构规格为正局级。市旅委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成都市委和崇州市委关于产业功能区建设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产业功能区建设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其职能职责为:宣传贯彻市委、市政府关于三郎度假区建设、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各项决策部署,研究提出三郎度假区建设、改革、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议;负责推进康养旅游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完善康养旅游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牵头功能区综合配套改革;推进经济合作和产业导入工作,推进医养医美、度假休闲、山地运动、音乐文创四大细分领域高端产业集聚发展;统筹推进功能区农商文旅体融合发展,构建现代康养旅游产业生态圈经济体系;负责制定康养旅游生态圈发展规划、产业导入和项目落户的扶持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康养旅游全产业链发展;统筹功能区战略规划,负责编制三郎度假区总体规划、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公共服务设施布点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村庄规划、专项(专业)规划等,按规定程序报批后组织实施。负责对区域内项目建设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查;牵头建立功能区一体化要素配置体系,推进校园企地合作,创新利益联结机制,搭建“政产学研用”创新发展平台,拓展康养旅游业态和产业发展研究;统筹人才科技、土地、资金、服务等要素配置;统筹推进功能区内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特色小镇、特色街区、林盘聚落、新型社区、绿道和公园城市等项目的建设;推动特色小镇、特色街区、林盘聚落、土地整理、生态修复等项目的市场化运作;负责功能区投资促建工作,制定功能区产业准入目录、产业招商指导目录、产业引导政务政策、招引计划;开展补链招商、强链招商、扩链招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境内外投资推广活动;负责功能区招引项目的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信访维稳工作。
二、招聘范围及对象
符合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须在应聘前取得应聘资格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的毕业证、学位证等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报考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证书。
三、招聘资格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双一流”建设名单内大学或学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其他高等院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并取得相应学位。
(四)身体健康,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五)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条件(详见附件1)。
(六)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应聘: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或治安处罚的;
2.曾被开除中共党籍、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
四、招聘岗位和人数
行政综合管理岗1名,旅游综合管理岗2名。
五、报名
(一)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不设现场报名。每个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应聘者应在本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将《应聘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特聘岗位人员报名表》(附件2)发送到报名邮箱,逾期不予受理。
报名邮箱:209869506@qq.com,邮件主题为:姓名+应聘岗位+联系电话,报名表内容及格式不得随意修改。
(二)报名时间
2022年5月28日09:00至2022年6月10日17:00
(三)其他要求
1.应聘者按照本公告的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进行网络报名,报名表中应聘者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准确完整。
2.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任何阶段如发现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等情况的,将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3.应聘者在招聘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招聘单位,因无法与应聘者取得联系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应聘者本人承担。
六、原件资格校验
按照招聘岗位、应聘资格条件及要求等,对应聘者提供的报名信息进行线上初审。初审合格者将以电话或短信方式通知,进行现场原件校验,未按时参加原件校验的,取消审查资格。原件校验时按要求提供以下资料:
1.《应聘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特聘岗位人员报名表》。
2.应聘者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工作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位认证证书。
4.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应聘者须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川内、川外应聘者均须提供原件校验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
5.资格审查合格者,现场发放《笔试通知书》。
七、考试时间、地点和成绩公布
本次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成绩占考试总成绩的50%,满分为100分。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一)笔试
1.应聘者凭《笔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以及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提供笔试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按《笔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进行笔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确定笔试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笔试地点:详见《笔试通知书》。
3.笔试方式: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4.笔试内容:综合知识测验。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40465
/list.shtml)进行公示。
(二)面试
1.开考比例:根据应聘者笔试成绩,按照每个岗位招聘人数不高于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笔试缺考者不得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
2.应聘者凭《面试通知书》、本人有效身份证(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不得作为参考证件)以及出示本人防疫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及提供面试当日前3天内2次(采样时间间隔24小时)川内有资质的检测服务机构出具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以采样时间为准,需提供检测机构出具的载明有采样时间的核酸检测阴性结果报告单,纸质、电子版均可),按《面试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准时到考场分批分段进行面试(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确定面试时间)。未按规定时间到考场候考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面试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
4.面试方式: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5.面试成绩公布:面试人员的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应聘者本人签字确认。若应聘者的面试成绩低于75分,则该应聘者不能进入下一步招聘程序。
(三)总成绩公布
总成绩于面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40465/list.shtml)进行公示。
八、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因进入体检人员未按要求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空额,按照该招聘岗位已参加面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进入体检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费用按照体检医院收费标准由应聘者自理。
九、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考察内容为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情况。
十、公示
体检合格人员作为拟聘人员在崇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hongzhou.gov.cn/chongzhou/c140465/list.shtml)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有实名反映拟聘人员不符合应聘条件且经查实属实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及薪酬待遇
(一)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与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劳动合同(5年劳动合同含3个月试用期)后,派遣至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工作,工作服务期限不低于5年。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薪酬待遇
薪酬结构由基本薪酬、岗位薪酬、浮动薪酬三部分构成,按规定缴纳六险一金,年薪总额10—20万元(含单位和个人应缴纳部分)。如因个人原因离职,则取消浮动薪酬。
符合《崇州市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开展“品质崇州·英才汇聚”行动计划》(崇委办〔2018〕30号)文件规定条件的,可享受相应优惠政策。
(三)考核管理
按照工作目标导向和奖惩结合原则,通过工作实绩挂钩的薪酬制度,以岗定薪、以绩定酬、动态管理、末位淘汰,不断激发干部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形成干事创业、积极奋进的浓厚氛围。一般工作人员考核连续2年评定结果为优秀的,可作为市旅委中层干部人选;中层正(副)职管理岗位的人员,考核连续2年评定结果为优秀的,经市旅委班子审查同意,按照国有公司干部管理规定,可推荐至我市国有公司任职,或作为崇州优秀人才向组织人事部门推荐。在一个聘期内,对于年度绩效考核连续2年或累计3年排名倒数第一名或倒数第二名人员,经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研究,不再续聘。
十二、其他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范围,不收取报名费,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本次公告由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负责解释。
公开招聘咨询电话:
崇州市旅游发展和景区管理委员会:(028)82313303
崇州市人力资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028)82313917